第三方服務機構對參與碳排放權交易的碳排放管控單位提交的溫室氣體排放報告進行核查的過程。
政策依據:
《工業其他行業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核算方法與報告指南(試行)》;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XX年度碳排放報告與核查及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名單報送相關工作的通知》(環辦氣候函〔20XX〕XXX號);
《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做好我市2019年度碳排放報告與核查及履約等工作的通知》(津環氣候〔20XX〕X號);
《市生態環境局關于我市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納入企業2019年度配額安排的通知》(津環氣候〔20XX〕XX號)。
實施流程:
